合歡山武嶺會車事故頻傳 仁愛警列「山區會車3法則」釐清路權與肇責

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合歡山區道路多屬狹窄、彎道及坡道路段,車輛交會容易造成擦撞事故。統計近2週本轄武嶺地區交通事故計8件,對於該路段會車事故型態以彎道、路幅狹窄導致的車側輕微刮擦較多,重大對撞事故比例不高。

對於行經坡道車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0條規定,車輛行經狹窄彎道或坡道會車時,應遵循下坡車應讓上坡車先行。但若下坡車已行至坡道途中,而上坡車尚未上坡時,上坡車應讓下坡車先過。另靠山壁車輛應禮讓靠山崖車輛先行(以確保車輛臨邊懸崖側之安全空間)。
另在坡道彎道處發生事故時,肇事責任之研判仍回歸《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依據現場跡證、車輛相對位置、行車紀錄器影像及煞車痕等客觀數據綜合評估。依車道路權優先概念,若路幅過窄未劃分向線,則會檢視雙方行車路權(是否遵行轉彎車讓直行車、山側車讓崖側車、下坡車讓上坡車等規則),以及雙方是否善盡減速、煞車或避讓之注意義務。針對彎道視線死角爭議,警方到場後會精確測量撞擊點及雙方彎道距離,作為判定責任參考。
警方也呼籲駕駛人行駛山區道路應降低車速、保持安全距離,進入彎道前應充分減速,遇有對向車輛時切勿搶行,共同維護合歡山區行車安全及交通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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