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6 月2,星期二,
台灣中央傳媒(TCN Media)
No Result
View All Result
  • 熱門
  • 地方
  • 生活
  • 娛樂
  • 綜合
  • 文教
  • 健康
  • 旅遊
  • 財經
  • 永續
  • 房市
  • 觀點
  • 法律
  • 影音
  • 特企
  • 合作媒體
  • 聯絡我們
  • 熱門
  • 地方
  • 生活
  • 娛樂
  • 綜合
  • 文教
  • 健康
  • 旅遊
  • 財經
  • 永續
  • 房市
  • 觀點
  • 法律
  • 影音
  • 特企
  • 合作媒體
  • 聯絡我們
No Result
View All Result
台灣中央傳媒(TCN Media)
No Result
View All Result
Home 法律

房客在陽台墜樓身亡,房屋變凶宅而售價大減,房東可以有多少賠償?

by 墨新聞
2026 年 1 月 8 日
in 法律
0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繼續和大家討論關於「凶宅」的法律議題,在之前的文章「出租房屋意外成為凶宅,屋主可以如何求償?」中,我們向大家簡介了,相關案件可以用民法侵權行為向房客的繼承人求償,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點開連結看文章喔!

而今天,我們會用實際的案例,與大家更詳細地說明幾個相關的問題,讓大家對於此類案件能有更深的了解:
一、房東可以向繼承人請求哪些項目的賠償?
(1)房屋售價大減的賠償?
(2)其他房客提前退租的租金賠償?
(3)精神慰撫金的賠償?
二、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

【陽台意外事件?】案件事實皆經過簡略與改寫,僅作為分享法律觀點之用!

AB夫妻兩人,婚後在外租屋,某天丈夫A卻在出屋處的陽台跳樓身亡,事發處僅留下一張空椅子,並無任何遺書,後續,該房屋即被認定為一「非自然死亡之房屋(俗稱:凶宅)」,房東見無人願意承租凶宅,便有意出售房屋,不過,也因為該房屋曾經有房客跳樓身亡,房東於事發6個月後,僅能以遠低於市場均值的價額,忍痛來將房屋賤價出售。

房東認為,因為丈夫A跳樓自殺一事,導致其房屋價值大減,嚴重減損出售的價金,因此,想向唯一的繼承人即妻子B請求損害賠償。請問,此時法院會如何裁判呢?房東可以請求多少賠償呢?

一、房東可以向繼承人請求哪些項目的賠償?

承租人在房屋內自殺,房東可以向承租人的繼承人,請求哪些項目的賠償呢?詳細請看以下幾則的法院見解:

(1)房屋價值減損的賠償?

有法院依照房屋的估價,認定凶宅的確具有價值減損的狀況,因而,允許房東請求部分價值減損的賠償:「因OOO在內上吊自殺之非自然死亡案件,致系爭房屋成為一般不動產交易市場上俗稱之凶宅,一般社會大眾對此多存有嫌惡、畏懼之心理,並嚴重影響購買、租賃之意願及價格,是依原告所提出前開資料,可得推估系爭房屋因此價值減損2,040,000元(交易實價6,800,000元×減損比例30%=價值減損2,040,000元),是原告本件僅請求2,000,000元,即屬有據,應予准許。」新北地方法院109年訴字第1937號民事判決

(2)其餘房客因凶宅而提早退租的租金賠償?

有法院依照房客大量退租,認定房東既存且未到期的租約的確因凶宅而受有損害,因而,允許房東請求其餘房客提早退租的租金賠償:「因OOO於系爭套房自殺後,前開承租人均提前終止租賃契約(即租賃期限提前至108年1月間終止),......是以,OOXX自殺身亡之行為致原告受有前開租金收入損失,原告據此請求賠償未能依原定出租計畫獲取預期租金利益合計僅238,715元範圍內,為有理由,應予准許。」臺南地方法院108年訴字第735號民事判決

(3)房東個人精神慰撫金的賠償?

依照現行民法第195條規定,精神慰撫金需要人格權受損害方得請求,因而有法院認定,在房東無法證明因凶宅而受有人格權侵害的情況下,不允許房東請求精神慰撫金:「原告主張自從發生凶宅案後有憂鬱症情形一節,雖據其提出診斷證明書為憑,然查原告並未居住於系爭房屋中,僅係將系爭房屋出租他人收取租金,且罹有環境適應之長期憂鬱反應之原因多端,尚難僅此推認係因系爭房屋發生自殺事件所致。...精神慰撫金之請求,須有民法第195條所定之人格權受侵害或人格法益受侵害,且情節重大,始符其要件,查兩造間因訴外人OOXX於系爭房屋自殺衍生本件租賃糾紛,容係財產權爭執,本件原告主張受侵害者係財產權,非屬上述人格權,與上開規定不符,原告請求精神慰撫金11萬元部分,不應准許。」臺中地方法院103年訴字第2981號民事判決

二、法院如何看待今天的案例?

法院調查相關證人的證詞,並斟酌丈夫A的身體狀況,發現丈夫A先前曾有交代後事的跡象,認定丈夫A當下應屬於故意自殺,因此,法院衡量房東出售房屋的金額,與周邊正常房市的價格差異近56%,與丈夫A跳樓受損所致的損害,兩者差異甚大,最終將貶損比例認定為85%,來認定妻子B的賠償金額,判妻子B應賠償新台幣約66萬元。

服務電話:07-727-8008
服務信箱:wanghanyilawyer@gmail.com
服務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永裕街42-12號1樓
連結網址:https://www.wlaw.tw/

首頁(高雄律師)

更多相關新聞

房東詢問:租約一定要寫成書面契約嗎?定期/不定期租約會差很多嗎?
法律

有限公司股東可以請求查看公司帳冊嗎?

2026 年 3 月 9 日
簡介動物保護法規定!
法律

「日薪制」員工,「資遣費」應該如何計算?

2026 年 3 月 5 日
房東詢問:租約一定要寫成書面契約嗎?定期/不定期租約會差很多嗎?
法律

關於「以詐欺使開標生不正確結果罪」的詳細討論

2026 年 3 月 4 日
在還沒辦理繼承登記時,繼承人可以請求分割遺產嗎?
法律

網路賣家須小心,「食品涉廣告不實」恐被處四萬元以上罰鍰!

2026 年 3 月 3 日
簡介動物保護法規定!
法律

解析救護車警號之法律責任及讓道規定

2026 年 3 月 2 日
房東詢問:租約一定要寫成書面契約嗎?定期/不定期租約會差很多嗎?
法律

關於108年新修正之毒品危害防制例(三)

2026 年 2 月 26 日

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華路2段7號10樓

電子郵件:service@violet-zebra-893291.hostingersite.com

關於TCN

  • 關於 TCN 團隊與聯絡資訊
  • 隱私權政策
  • 使用條款
  • 關於 TCN 團隊與聯絡資訊
  • 隱私權政策
  • 使用條款

編輯政策

  • 編輯獨立政策
  • 編輯獨立政策

內容使用與授權

  • 免責聲明
  • Cookie 政策
  • 廣編合作與贊助內容標示政策
  • 免責聲明
  • Cookie 政策
  • 廣編合作與贊助內容標示政策

商務合作

  • 贊助內容政策
  • 留言/互動規範摘要
  • 贊助內容政策
  • 留言/互動規範摘要

AI協作聲明

  • AI 內容聲明
  • AI 內容聲明

資料來源與可信度

  • 贊助內容政策
  • 留言/互動規範摘要
  • 贊助內容政策
  • 留言/互動規範摘要

© 台灣中央新聞網|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 by 台灣中央新聞有限公司

Welcome Back!

Login to your account below

Forgotten Password?

Retrieve your password

Please enter your username or email address to reset your password.

Log In

Add New Playlist

No Result
View All Result
  • 首頁
  • 熱門
  • 地方
  • 生活
  • 娛樂
  • 綜合
  • 文教
  • 健康
  • 旅遊
  • 財經
  • 永續
  • 房市
  • 觀點
  • 法律
  • 影音
  • 特企
  • 合作媒體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25 台灣中央新聞網 - Design by 機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