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心/桃園報導】黃姓男子今年2月在桃園市一處復健診所接受物理治療時,竟趁未滿7歲女童身旁無大人陪伴,連續對其裸露下體3次,構成強制猥褻得逞。案發於2月6日下午4時許,黃男接連在診所廁所前及書櫃旁,違反女童意願對其裸露下體。女童事後因神情有異,經家長追問才得知受害經過,憤而報警提告。桃園地檢署偵結後,依妨害性自主案件提起公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黃男雖坦承有在書櫃前裸露下體2次,但否認對女童強制猥褻,辯稱「是為了露給辦公室裡的護理師看」。然而,法官根據女童證詞(稱有人對著她摸下體,還叫她摸)及監視器畫面,認定黃男確實與女童有接觸行為,並非單純露給護理師看。
法官審酌,被告為智慮成熟成年人,竟為一己私慾,對心智尚未健全的未滿7歲女童實施猥褻,嚴重影響其身心發展。考量黃男犯後否認強制猥褻犯行,且無法與女童家長達成和解,審結後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其有期徒刑3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