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著校園的新學期展開,不少在臺僑外學生仍會持續利用課餘時間從事工讀。臺北市勞動局提醒,聘僱僑外學生的雇主應特別留意,學期間與寒暑假期間的工作時數規定有所不同,應依規定妥善安排工讀時間,並確認學生的合法工作資格,以免因不熟悉相關規定而觸法,同時保障僑外學生的勞動權益。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王秋冬局長表示,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僑外學生於學期間每週工作時間最長為20小時,寒暑假期間則不受此限制。另外要注意的是,若學生同時在不同場所兼職,每週工作時數仍須合併計算,並非每份工作都可以各做20小時!此外,寒暑假期間雖然不受每週20小時限制,雇主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安排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不得因此任意延長工作時間。

王局長進一步提醒,在勞動條件方面,僑外學生受僱工作同樣享有相關勞動權益。雇主應依法給付不低於最低工資的薪資,並遵守加班費、休息休假等相關規定,同時依適用規定辦理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等事項,不得因其外國人身分而任意減少薪資或違法扣款。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陳昆鴻處長也呼籲,近年來,隨著來臺就學之僑外學生人數持續增加,全國僑外生工讀工作有效許可人數亦呈現成長的趨勢。新學期開始後,雇主應主動檢視僑外學生的排班情形,確認是否符合學期間每週工作不得超過20小時的規定,並再次查核工作許可是否仍在有效期限內。即使學生暑假已經在同一場所工讀,雇主仍要確認其開學後是否具備合法工作資格,避免因工作許可逾期或工時超過規定而觸法。如對僑外生工作許可、工時規定或相關勞動權益有任何疑義,皆可向本市勞動局洽詢,共同維護合法、安全的工讀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