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體小舖(THE BODY SHOP)台灣區創辦人黃慧娟,於疫情警戒降級當日前往台北市「法漾診所」,停留近兩小時後突然休克昏迷,送醫後宣告不治。事後調查發現,診所負責人傅仰曄與護理師林庭玉均不具醫師資格,卻執行侵入性醫美療程,事後更遺棄黃慧娟病歷、偽造病歷給家屬,涉犯違反醫師法、業務文書登載不實等犯罪均遭起訴。
兩年前,刑事一審法院認定兩人無照行醫,並指出其於案發後滅證、說詞反覆不實、試圖卸責,犯後態度惡劣,分別判處傅仰曄2年8月、林庭玉2年6月徒刑,一審判決指出案發當日,急診醫師即發現黃慧娟臉部疑有侵入性治療痕跡;法漾診所內也遺留數十瓶已使用過的肉毒桿菌藥瓶。黃慧娟生前曾以通訊軟體向傅仰曄詢問並預約施打肉毒。更關鍵的是,第一時間的報案錄音中,林庭玉親口提及黃慧娟是來做醫美,「做完後」才發生異狀,甚至曾對其施打靜脈注射(IV)。


相較之下,對於死因鑑定、醫療行為細節、病歷內容爭議等關鍵問題,卻未見同等積極的調查行動。檢察官曾提出併案聲請,家屬律師亦多次請求釐清死亡原因,相關聲請卻未獲實質回應。
更令家屬心寒的是,法官曾當庭低聲抱怨案件被「開到開花」、「本來很簡單」,言下之意彷彿暗示,案件之所以複雜,並非因為涉及一條人命,而是因為調查被「做得太多」。
法律界人士指出,準備程序的目的本就不是為了「簡化案件」,而是為了避免審判流於形式。然而在實務上,部分法官面對複雜案件時,可能傾向縮減調查範圍,以降低審理負擔,結果反而讓重大爭點被草率帶過。
當刑事審判把重心放在「是否和解」,而非「發生了什麼事」,被害人與社會自然會產生疑問:司法究竟是在處理衝突,還是在追求真相?
這起案件所引發的爭議,不只是程序安排的問題,更是對刑事審判角色定位的深層質疑。當一條人命在層層程序中被消磨殆盡,留下的,只會是對司法冷漠與不信任的累積。(圖/黃慧娟家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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